本市114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精進培訓」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114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資格:
於108年度後列入新北市或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並具備「高階」資格者。
具有案件調查或申復審議經驗者,並擔任報告撰寫主筆者。
未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倘錄取或完訓者始經認定具性別事件者,取消培訓或完訓資格。
三、錄取人數:120名(每校薦派至多2名,以具有前開說明資格並經初審通過者)。
四、研習時間:114年9月23日(星期二),共1天。
五、研習地點: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圖書館5樓。
六、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請學校薦派報名者填完報名表核章後逕自掃描QR code或上網(https://forms.gle/veq9xmv1szgKN8ge6)報名。
錄取名單於114年9月15日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各項公告/電子公告)。
七、注意事項:
依據114年12月18日本府性別平等委員會第7屆第8次會議決議暨「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8點第1項規定,有臚列情形者,將自人才庫移除:
自納入人才庫之日起,三年內未參加相關精進培訓,或相關案例研討會。
自納入人才庫起每三年未有案件調查或處理任一申復案件。
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或有罪判決確定。
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依法調查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經檢舉有違反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或有其他不適任情形,致其認定事實顯有偏頗,並由本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查確認。
本培訓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每堂課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10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
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培訓時數及核發精進培訓證書。若未全程參與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不得補課且不核認參加精進培訓資格。
上課期間,請勿從事與課程內容無關之作業,並請遵守承辦學校之規定。
本次研習提供午餐,請準備環保餐具。
錄取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學員錄取後倘若不克參加,請於研習開始3天前告知教育局承辦人。
承辦學校不提供停車,錄取學員屆時請善用大眾交通。
其他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八、新北市校園性平事件專業人員人才庫名冊(高階)請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學校服務/友善校園資源網下載(https://www.ntpc.edu.tw/home.jsp?id=3338eea68717f3fe),若有資料異動請填寫調整申請單(附件2),並Email核章掃描檔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AE9129@ntpc.gov.tw,以利審核與更新資訊。
二、參加資格:
於108年度後列入新北市或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人員並具備「高階」資格者。
具有案件調查或申復審議經驗者,並擔任報告撰寫主筆者。
未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倘錄取或完訓者始經認定具性別事件者,取消培訓或完訓資格。
三、錄取人數:120名(每校薦派至多2名,以具有前開說明資格並經初審通過者)。
四、研習時間:114年9月23日(星期二),共1天。
五、研習地點: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圖書館5樓。
六、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請學校薦派報名者填完報名表核章後逕自掃描QR code或上網(https://forms.gle/veq9xmv1szgKN8ge6)報名。
錄取名單於114年9月15日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各項公告/電子公告)。
七、注意事項:
依據114年12月18日本府性別平等委員會第7屆第8次會議決議暨「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8點第1項規定,有臚列情形者,將自人才庫移除:
自納入人才庫之日起,三年內未參加相關精進培訓,或相關案例研討會。
自納入人才庫起每三年未有案件調查或處理任一申復案件。
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或有罪判決確定。
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依法調查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經檢舉有違反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或有其他不適任情形,致其認定事實顯有偏頗,並由本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查確認。
本培訓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並依規定簽到退,不得缺課、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每堂課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10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
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培訓時數及核發精進培訓證書。若未全程參與者依實核發研習時數,不得補課且不核認參加精進培訓資格。
上課期間,請勿從事與課程內容無關之作業,並請遵守承辦學校之規定。
本次研習提供午餐,請準備環保餐具。
錄取人員及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學員錄取後倘若不克參加,請於研習開始3天前告知教育局承辦人。
承辦學校不提供停車,錄取學員屆時請善用大眾交通。
其他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及報名表。
八、新北市校園性平事件專業人員人才庫名冊(高階)請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學校服務/友善校園資源網下載(https://www.ntpc.edu.tw/home.jsp?id=3338eea68717f3fe),若有資料異動請填寫調整申請單(附件2),並Email核章掃描檔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AE9129@ntpc.gov.tw,以利審核與更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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